浙江工商业企业明起用电每度下降约1分钱

19.04.2015  21:02

浙江在线杭州4月19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程永高 编辑/石潇俊) 今天,浙江省物价局下发通知:4月20日起,全省除中小化肥用电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度)降低0.84分钱。不过,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本次不作调整。

此外,省内各类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度下降约1分钱,分布式光伏自用有余上网电量上网电价调整为0.4453元。

据了解,目前浙江大工业用电220千伏及以上每度电价为0.6396元;110千伏、35千伏等依次价格稍升;1-10伏最高,为每度0.6966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35伏以上的电价为每度0.8696元,不满1千伏电压的用电每度要0.9376元。4月20日起,浙江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等用电价格,将在上述基础上每度降0.84分钱。

本次调整还涉及火电企业上网电价等。省统调燃煤电厂、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度均降低1.27分钱。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量、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偿标准等未作调整。

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优惠会分两步取消,本次每千瓦时价格先提高9.16分钱;自2016年4月20日起,优惠将全部取消,并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