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停止报送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半年报并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

15.02.2017  23:01

黔教办函〔2017〕6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2011-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了二期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初中工程”)。五年多来,我省各地按照二期初中工程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二期初中工程已进入收尾总结阶段,按照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停止报送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半年报并做好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6〕254号)要求,从2017年1月份起,停止报送初中工程半年报,同时请各地做好二期初中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现就总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撰写总结报告

各地总结报告应全面反映二期初中工程投资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成效以及经验等4个部分。其中:

(一)投资情况部分。应包括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分年度投资情况等。

(二)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应包括工程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优惠政策等方面,以及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措施和付出的努力。

(三)成效部分。应根据工程实施前后有关数据(人口覆盖、在校生数、寄宿生数、生均生活用房面积等)对比,具体分析工程实施效益,重点展现工程实施对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影响。

(四)经验部分。应全面、深入地挖掘和总结工程实施的典型事例,突出典型经验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包括本辖区好的经验与好的做法、本地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等。

二、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二期初中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应该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辖区工程实施成果,文字简洁、清晰、条理。要用数据说话,可附表格、图表、图片、框图等,并做好注释说明。总结报告纸质盖章版最晚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 同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联系人:包本琪,电话:0851-85285378,传真:0851-8528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