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的意见

24.06.2015  16:34

     黔府办发〔2013〕4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推进民族民间特色手工产业与妇女事业同步发展,鼓励妇女创办特色手工企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居家灵活就业,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以下简称“锦绣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市场为导向,以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为载体,以刺绣、蜡染和民族服装服饰为重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实现民族民间特色手工产业与妇女事业同步发展。通过“锦绣计划”的实施,全面提升我省妇女手工技能,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增加人民群众收入;通过创建妇女手工产业创意、制造、交易基地,壮大全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规模,形成“小商品、大产业”,“小企业、大集群”发展模式。

  二、目标任务

  ———企业目标。到2015年,全省妇女特色手工企业、专业合作社达到1000家,重点培育50家优强企业、100家专业合作社。到2020年,全省妇女特色手工企业、专业合作社达到2000家,10家领军企业年产值过亿元,力争2家企业实现上市或挂牌。妇女创办的特色手工企业2015年达到500家,2020年达到1000家。

  ———产值目标。2015年,全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2020年达到80亿元。

  ———就业目标。到2015年,从事特色手工产业的妇女达到50万人,带动125万人脱贫。到2020年,从事特色手工产业的妇女达到60万人,带动150万人脱贫。

  ———培训目标。2013至2015年,全省妇女手工技能培训每年完成培训计划2万人次。2016至2020年,每年完成培训计划5万人次。

  三、重点工作

  (一)培育优质载体,构筑发展平台。拓展、提升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功能和影响力,将其打造成为集交易、比赛、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性民族民间手工艺品博览会,通过“赛会合一、以赛代训、以会创业、以展聚财”的形式,为妇女搭建展示才艺、就近就业、传承文化的优质载体。鼓励组建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协会,积极整合手工产业资源、制定技术标准、大力开拓市场、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协调服务。支持成立手工产业指导服务中心,加强技能培训,构建网络平台,促进妇女特色手工产业研发、生产、流通、营销一条龙发展。

  (二)明确发展方向,打造产业链条。优先发展民族刺绣、蜡染和民族服装服饰业。刺绣业重点发展平绣、挑花、锁绣、堆花、贴布、扭绣、破线绣、钉线绣、辫绣、锡绣、马尾绣、短针绣、绒绣等。蜡染业重点发展蜡染、枫香染、印染、扎染、树脂染、塑胶染、吊染、洇染等。民族服装服饰业重点发展服装、饰品、织锦、织布、地毯、壁挂、布艺等。鼓励实施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附加值,拓展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特色产业链条。

  (三)探索产业模式,以点带面推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能人+基地十农户”等龙头引领发展模式,引导妇女手工产业从分散生产转向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壮大以“草根”合作社或经纪人为定点的乡、村、寨特色手工产品集中加工点、经营户、采购户。扶持以妇女为法人代表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切实发挥能工巧匠带头引领作用,促进妇女手工产业整村、整寨、整乡推进,集中连片进入市场。支持各地根据资源禀赋、民族特色和产业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妇女特色手工产业,按照“一乡一特、一村一品”进行规划和建设。鼓励省外有实力的特色手工企业和相关服务机构在我省发展妇女特色手工产业。

  (四)扶持“绣娘”成长,提升品牌形象。着力培养知识型、艺术型、技能型“绣娘”骨干群体,加快培养一批省级、国家级刺绣艺术大师。鼓励“绣娘”参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申报评选。组织“绣娘”参与国内、国际交流,拓展“绣娘”视野。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每年组织“绣娘”参加各类国际展会不少于两次。从2013年起,省中小企业局每年筛选一批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绣娘”创业项目,采取项目、技术、人才、企业孵化等措施,进行重点扶持,推出一批成长型中小“绣娘”企业,打造一批“绣娘”品牌群体。

  (五)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创业能力。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承接政府培训项目,培养一批妇女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人。把妇女特色手工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开展技能培训与水平评定。将民族手工艺术等专业纳入中职教育教学重点专业范围,在职业院校增设刺绣、蜡染、民族服装服饰等特色手工专业。同时扩大中职学校女生招生比例,增加女生招生人数。把妇女特色手工技能培训纳入“中小企业银河培训”、“中小企业星光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科技致富二传手”等培训项目统筹安排实施。各地还要充分采用远程培训、在线培训等现代培训形式,扩大妇女手工培训覆盖面。

  (六)鼓励大胆研发,促进传承创新。支持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绣娘”计划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制造业相结合,大胆创新,研发文化品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产值大的特色手工产品。建立一批特色手工技艺研发与产品设计平台,开展民族民间手工艺及材料研究,加快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开展产品的开发设计,改良传统技术、集成高新技术等,提升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特色手工产品的品质与生产效益。相关研发项目由省妇联负责组织征集,会同省科技厅确定后实施。

  (七)强化协同支持,扩大对外开放。省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经济和信息化、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妇女特色手工产品商标注册、地理标志申请和运用,培育一批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品牌培育,打造贵州名匠、名创、“绣娘”、苗绣等知名品牌,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企业自主知识品牌。扶持妇女特色手工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创新及包装设计,申报注册一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推进妇女特色手工产品著作权登记,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省旅游、商务和各市(州)政府要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加快培育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培育特色手工产品专项品牌营销渠道。在重点旅游景区设立标准化妇女特色手工产品旅游购物场所,在游客相对集中的旅游目的地建设妇女特色手工产品购物一条街,在大型商场、大型超市设立妇女特色手工产品购物区。鼓励有条件的妇女企业到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及省外重点旅游目的地建立妇女特色品牌连锁实体店。积极发展特色手工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引导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发展服务。同时,鼓励妇女特色手工企业与国际品牌合作,大力拓展海外市场。

  三、保障措施

  (八)加大投入力度。从2013年起,设立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锦绣计划”专项资金,具体额度、出资渠道和管理办法由省妇联、省中小企业局商省财政厅制定。同时,探索建立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直有关部门各类专项资金要向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倾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加大对妇女特色手工产业技能培训经费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切实提高贴息比例,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中小企业贴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贴息、扶贫贴息对“绵绣计划”的贴息支持力度。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品种,要简化服务流程,降低各种服务费率,为妇女特色手工产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和优质服务。用足用好支持微企发展的“3个15万”政策,省工商局每年扶持妇女特色手工微型企业不少于1500户。各级政府采购时,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选择妇女特色手工产品。

  (九)税收优惠支持。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妇女特色手工企业纳税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凡是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应减则减、应免则免。纳税项目有裁量区间的,原则上按“减缓、从宽、下线”执行。凡国家出台由省级国税机关掌握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优惠最大化原则,最大限度助推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发展。税务部门对从事特色手工业、按期纳税且月销售额不足2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妇女特色手工产业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特色手工产业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妇女特色手工"产业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依次减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强化奖励政策。建立健全妇女特色手工企业和人才奖励机制,对在妇女特色手工设计、研发、管理、营销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纳入“贵州名创”、“贵州名匠”、“三八红旗手”及妇女岗位建功等先进评选表彰,广泛开展“绣娘”评选活动,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贵州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按《贵州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以分管工业的副省长和联系妇联工作的副省长为召集人的“锦绣计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妇联,与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成员单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等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锦绣计划”。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比照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形成政府领导主抓、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省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各地对“锦绣计划”实施情况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锦绣计划”顺利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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