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7.08.2016  20:31

  黔教基发〔2016〕208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品德课独特的育人功能,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
  
  中小学品德课集中体现国家意志,是学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主阵地。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做合格小公民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中小学教师认真学习《意见》,领会精神实质,从国家和民族利益出发,全面贯彻落实《意见》。
  
  二、加强管理确保规定课时
  
  《意见》指出目前中小学品德课教学现状和突出问题。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课时被挪用、挤占,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不完善,师资队伍不健全、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现象,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对于随意占用、挪用或变相压缩课时等现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查,切实加强中小学品德课教学。
  
  三、结合实际强化教研和培训
  
  2016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各地各校应强化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结合我省学科渗透法制教学组织成果,进一步提升品德课教学组织水平。结合“学科德育精品课程”活动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和覆盖,促进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学校要加强校本教研,不断改进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同我省“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等德育品牌活动融合,不断探索品德课教学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增强品德课的吸引力。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让品德课教学形式内容更加生动、活泼、新颖,学生爱学、易学、乐学。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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