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07.09.2014  03:04

原标题:北京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涉及发放和收受购物卡、津贴、补助、宴请、礼品等

市纪委近日再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起案例涉及发放和收受购物卡、津贴、补助、宴请、礼品等。

其中,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所长赵军收受新发地长途客运站提供的补助,用于发放奖金、购买物品等,被行政记过处分。

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成分科副科长王占一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礼品,被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岗位。

中秋临近,市纪委发布《关于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提出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九个严禁”,并表示将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表示,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4起案例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北京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先后购买冷冻食品、购物卡发放给工作人员。北京市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给予该中心主任刘钰党内警告处分。

●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加班补贴的名义向干部职工共计发放27300元。怀柔区纪委决定给予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吕晓国党内警告处分。

●新发地长途客运站与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所长赵军商定,每月给予公益西桥站派出所全所民警伙食补助费。公益西桥站派出所所长赵军将该费用用于该所绩效考评发放奖金、家访慰问、日常购买物品等方面使用。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决定,给予赵军行政记过处分。

●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成分科副科长王占一在参加某公司邀请的培训活动中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并收受了赠送的礼品。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纪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王占一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岗位。(记者 邹乐)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