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文为房价设“涨停板” 年化涨幅8%至12%

25.04.2016  22:33

人民网南京4月25日电 (朱殿平)上周起,南京将对房价设置涨幅上限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今天,这只靴子终于落地。官方确认,南京市确实将采取6项重点改革,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将为房价设置8%至12%的“涨停板”。

25日下午,南京市发改委正式发布了关于《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的政策解读。解读中提及,今年以来,南京房地产市场走势分化明显,既存在商办用房、郊区去库存的压力,又存在部分热点区域供给不足、房价过快上涨的隐患。围绕“去库存”,《意见》明确了分类施策做好去库存工作、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发挥合理住房消费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等6项重点改革任务。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上,要履行好房价调控主体责任,稳定房价预期,避免房价大起大落。今年,南京将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适时适度调节土地出让的区域、时序和节奏,推动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

在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上,要鼓励企业加快普通商品住宅上市节奏,有效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保持房地产市场合理适度价格水平。对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价格区间分类指导,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同时,南京将及时开展新建商品住房成本调查,对供应偏紧区域的典型楼盘,了解房价成本构成,对竞拍取得的土地,溢价45%以上部分不作为准许成本调查内容;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捂盘惜售等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文件中还提及,南京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适当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推动商业银行扩大公积金归集范围。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今年要实施棚户区改造面积250万平方米,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