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马岭河流域全面实施“河长制”

21.01.2015  02:54

  日前,黔西南州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对马岭河流域全面实施“河长制”环境保护管控。

 

  “河长制”主要设置“总河长”“河长”和“河段长”,分别由州、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加强沿河两侧排污企业监管,实施城区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河道清淤整治,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推进沿河环境景观整治,实施河岸绿化及河道沿线防护林建设,加强河道保洁管理,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收废收旧点,做好危险农村桥梁改造养护工作。(记者 樊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