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对“拍脑袋”决策者终身追责

07.03.2015  15:03

今后,在本溪市南芬区的公务活动中,具有一定决策权的领导干部再也不能想当然地“拍脑袋”定事了。因为盲目决策造成经济损失将被终身追责,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南芬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焦佳介绍,以往在查办一些工程项目案件时,发现不少项目因为盲目决策造成经济损失,不少案例因为个别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在进行责任追查时,有人以“集体研究决定”为由推卸责任,有的领导干部用“新官不理旧账”来搪塞,不敢担当、不想作为。

为减少此类问题发生,南芬区委近日下发文件,加强对领导干部决策权的管理监督。文件规定了将追究终身责任的5种决策行为:未按法定和规定程序进行决策的;超越本单位和本人职权进行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纠正或未向上级反映的;应当决策而未及时决策的,对地区发展和群众利益造成影响的;因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产生其他问题的。对违规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职务调整、党纪政纪处分及移送司法机关等处分。

为配合这一政策的执行,南芬区委对决策者实行责任例查,对主要决策的项目随时开展审计,以降低因盲目决策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