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发治理实施方案 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

21.09.2016  09:05

    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车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有效遏制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全省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

    根据方案,今年9月21日至明年7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层层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以货运车辆改装拼装整治和货运源头管理为重心,全面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为总结提升阶段。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货运源头管控、道路综合执法、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等长效机制,治超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常态化治理。

    方案提出,首先要强化货运车辆管理,严把车辆登记检验,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一律不准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同时严处车辆改装行为,开展集中行动依法查扣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从事运输经营行为,查扣车辆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严管货运从业人员,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运输质量信誉档案;严管汽车维修企业,对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的企业,坚决依法严处重罚。

    同时,强化货运源头监管,对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进行清理取缔;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加强对车辆“进场、开票、计重、装载、出场”五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供货单位和运输车辆驾驶员合法装载。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信息通报制度。

    此外,还要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完善路面监控网络,在关键节点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和限宽限高限载设施,并加大流动检测等方式;同时还要强化路警联合协作。各地公路路政、公安机关等部门要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并规范路面执法行为,强化管理信息共享,加快道路货运结构调整、加强货运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货运价格形成机制。(实习生 肖心竹 记者 胡锐)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