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进度安排

13.07.2017  10:33
 

  一是部署阶段(2017年6月下旬)。2017年6月30日前,环保、公安和检察机关应联合制定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分解落实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确定联络人。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州环保局、州公安局、州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是排查阶段(2017年6月下旬至10月底)。按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于2017年11月5日前分别向州环保局、州公安局和州人民检察院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总结报告。

  三是督导阶段(2017年11月)。迎接省、州督导组关于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督导和抽查。

  四是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总结工作经验。

龙里县危险废物行业执法检查要点
    (一)产废单位检查要点   1.环保局厅
七星关区环境保护局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结合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我局对辖区内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我局要求各产废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处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截止2017年7月10日我局共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14份,依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57.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