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医每年进行伤情鉴定4000余起 多由打架斗殴引发

25.09.2015  12:21

人民网厦门9月25日电(沈宇波)记者今天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福建省公安厅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违规违法鉴定专项整治行动,对法医的伤情鉴定工作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厦门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案件。

数据显示,近年来,厦门市公安局法医平均每年需要进行伤情鉴定4000余起,其中大多数均由打架等事件引发。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科科长殷晓峰介绍,法医伤情鉴定分为三等五级,包括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其中轻伤并不是狭义理解的损伤比较轻,而是代表损伤程度。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而轻微伤则属于民事范畴,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殷晓峰同时提醒,通过公安法医进行损伤鉴定需要把握有效时机,伤者首先应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病历材料。有部分伤者被打后没有及时报警,损伤消失后提出申请伤情鉴定,但根据鉴定规则,这种条件可能已经丧失或不具备鉴定条件。如肢体挫伤,损伤消失后法医将无法鉴定。

小贴士:伤情鉴定的流程

案件发生后,伤者应尽快报警,派出所接警后,伤者提供有资质医院的就诊病历,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为了保证鉴定结果客观真实性,必须由民警带领伤者拿着所有病历复印件(各项检查的X光片或CT片)到辖区分局做伤情鉴定,出具鉴定文书,发给办案单位。办案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向当事人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