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多措并举加强排污费征收成效显著

08.11.2017  13:07
 

  一是加大排污单位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不漏一户。结合日常环境管理与监管执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污单位的全面排查检查,发现涉及排污费征收的单位及时通知并督促其缴纳相关费用,防止国家税费流失。二是准确核定排污量,规范征收程序,依法及时足额征收排污费。严格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排污单位申报的排污监测数据要逐一进行审核,准确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放量与超标排放量;严格征收程序,及时催告、催缴,督促排污对象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三是监督督促排污单位限期整改,依法查处在排污申报与收费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对拒缴排污费的,按期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决不手软。

  截止10月31日,已征收279万元,超出去年全年征收的4.1%,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350万元的79.71%,与2016年度同期相比增加55%。

  目前已移送法院申请执行1起,涉费金额32万元。

2016年贵州省环境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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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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