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全省公路建设及运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数据的补充通知

09.02.2015  20:09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公路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关、云关公路有限公司,贵州中交贵都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贵阳环城高速公路营运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2015年1月15日,厅印发了《关于填报全省公路建设及运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数据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21号),为进一步细化排查工作,按要求准确上报排查数据,现补充通知如下:

  《关于填报全省公路建设及运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数据的通知》(黔交建设〔2015〕21号)的相关要求以本文为准。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包括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要求撰写排查报告和填写排查表,排查报告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排查表分两种方式报送:1、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所有公路);2、养护管理系统录入(运营高速公路)。

二、牵头部门

(一)高速公路

  1.在建高速公路:厅基建处负责在建高速公路排查报告和排查表的收集、审查、汇总、存档工作。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将排查表和排查报告报厅基建处。厅基建处同时负责督促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将在建项目基础数据录入相应的养护管理系统。

  联系人:刘彦、吴大鸿   

  联系电话:0851-859920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运营高速公路: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运营高速公路排查报告和排查表的收集、审查、汇总、存档工作。运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将排查报 告和排查表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同时负责督促运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将运营项目基础数据录入相应的养护管理系统和本次隐患排查表中隧道和路基(边坡)排查表录入相应的养护管理系统。

  联系人:宋智军;联系电话:0851—85992587,180960056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运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组织设计单位对通车运营项目进行回访排查,要对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边坡(高填深挖)、临崖临水路段逐个进行回访,重点检查设计方案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对地质灾害重视不够、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的工程。各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逐个项目、逐个工点对结构物是否符合设计及其质量、安全现状进行评价,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回访报告报业主单位审查,由业主单位于2月15日前转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设计单位落实不力的,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二)国省干线、农村公路

  省公路局负责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排查报告和排查表的收集、审查、汇总、存档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将排查报告和排查表报省公路局。

  联系人:祝永胜;联系电话:0851-859924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对隧道、桥梁、边坡(高填深挖)等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特种设备隐患仔细排查,并认真填写排查表,详细撰写排查报告,于2月15日前将有关隐患排查报告和排查表报相应的单位和部门。同时运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在2月底前务必在隧道、路基(边坡)养护管理系统中完成本次隐患排查有关数据的录入;去年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基础数据在5月31日前完成录入;今年通车的项目在交工验收时完成基础数据录入。相关排查表可以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排查过程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厅将对本次排查工作和养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数据录入不及时,将严肃处理。

  养护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由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省路网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联系人:邝帆;联系电话:0851-85280720

 

  附件:1.运营项目高填方路基安全隐患排查表

   2.在建项目高填方路基安全隐患排查表

   3.运营项目挖方边坡安全隐患排查表

   4.在建项目挖方边坡安全隐患排查表

   5.运营项目隧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6.在建项目隧道安全隐患排查表

   7.运营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表

   8.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表

   9.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1、2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2月3日

附件: 42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