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鸣明副省长在全省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04.06.2015  18:43

在全省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陈 鸣 明


(2015年6月3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主要目的是通报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分析查找问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项目工作。刚才,健康、才忠同志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从通报的情况看,全省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推进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进度不理想、不平衡,一些地方问题还比较突出,形势非常严峻。我省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是全国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和重点防范区,而学校又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已是6月上旬,时不我待,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拿出强有力的措施,以对人民群众、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推进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推进治理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市(州)、县(区)对下步工作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特别是克志书记、敏尔省长关于“5·20” 贵阳市云岩区宏福景苑居民楼垮塌事故、雷山“5·27”特大洪涝灾害的一系列批示、指示要求,就全力推进并全面完成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去年8月,德贵同志和我对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后,绝大部分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工作态度是积极的,工作效果也是好的,但有的地方仍然存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职责不明、推进缓慢等问题,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学校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一)进一步深化对重要性的认识。我省山高坡陡,沟谷纵横,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这几年,我省有惨痛教训,2010年关岭县“6.28”地质滑坡灾害、2014年福泉市道坪镇“8.27”山体滑坡、今年5月20日贵阳市云岩区宏福景苑居民楼因山体冲击垮塌事故,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群死群伤事故均为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引起,发生在人口密集居住区。学校人群更为密集,目前我省还有许多学校处在受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威胁区域,而防灾能力和措施又较为薄弱,如果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安全重于泰山,生命不保,何谈民生,何谈教育?!


  (二)进一步深化对复杂性的认识。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且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具有灾种全、灾害重、隐患多、发生频繁的特点。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到13.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7%。截至2014年底,全省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2261处,威胁142万人,潜在经济损失276亿元,点多面广、防范任务重,其中涉及238所学校12.6万名师生。同时,地质灾害也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极端天气频发和人类工程活动的愈加强烈,不断有新增隐患点,238所不是治理完成就了事,可能还会出现新的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要动态调控,适时调整增加。全省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必须以已查明的238所治理为重点,加强对未发现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新建学校选址必须避开易发生雷电、山洪、滑坡、泥石流、基础性塌陷等自然灾害地段。


  (三)进一步深化对紧迫性的认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克志书记、敏尔省长今年5月30日在省委常委会上特别强调,中小学校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各地一定要严字当头、防字为先,针对汛期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立即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高考顺利。各地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定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事故。对不重视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工作的有关县(区)政府,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立即发整改通知书,对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地方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据省气象部门通报,今年我省降雨量有可能是近年来最大的一年,也是汛期来得最早的一年,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极其严峻。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时刻绷紧学校地质灾害治理这根弦,能早则早,决不可拖延。


  二、立即行动,迅速开展汛期集中整治


  各地要切实按照克志书记、敏尔省长5月30日在省委常委会上的指示要求,根据全省地质灾害治理紧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地质灾害三年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一次大调度、大排查、大整治。


  (一)立即开展一次推进工作大督查。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截止5月30日,仍有8所学校未开工,28所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有的市(州)制定方案、确定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及时,导致辖区内治理项目进度总体滞后;有的县(区)仅勉强撤并了高年级,低年级学生仍在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就读。对迟迟未开工的8个项目,请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逐一督查了解,分清责任,查清梗阻的环节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各市(州)政府要在今天会后5个工作日内对辖区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组织一次专门的调度督查,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工作进度为什么滞后、主要是哪个环节耽误了时间,如何切实解决并予以落实;二是撤并项目如何保证应撤尽撤,即使造成撤并的学校暂时存在大班额问题也要在一周内完成;三是搬迁和治理项目未完成前如何加强巡查和监测,即使搭建临时板房也要先把师生从不安全的校舍里撤出来,保证平安渡过汛期。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会后立即组织专人对各市(州)政府进行指导、督查,特别是对还有未开工项目的黔东南州和毕节市要专项督办。


  (二)立即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各级教育行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已确定的238所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基础上,牵头立即组织一次覆盖辖区所有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省教育厅也要责成各高校认真开展排查工作。重点对校舍、围墙、护坡、附属设施及校园周边山体、河堤等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对处于高边坡地段、泥石流沟口、地质复杂斜坡、尾矿库等地的学校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的区域和路段,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等,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各类学校在汛期要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巡查,及时掌握信息、排除险情,确保师生安全。在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学校报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要采取暂停课、后补课的做法,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师生伤亡事故发生。


  (三)立即开展一次落实治理工作大调度。今年是全省地质灾害三年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第一年,学校是重点,各级教育和国土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集中开展一次调度和整治,小隐患要消灭在萌芽状态,大隐患要力求短期内见实效,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绝不拖延。各市(州)、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抓好调度,各地必须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的责任,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再次逐级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已签订学校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把每个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具体领导和责任人身上,真正做到“校校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请省教育厅认真落实制定各市(州)治理工作进度表,每月向省委、省政府上报,对进度快的地方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对进度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三、防治结合,打牢汛期学校地质灾害防线


  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降雨量多,连续暴雨会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暴发等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发生,各地必须防治并举,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治理,两手都要硬。


  (一)强化巡查监测。巡查和监测是防范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对已经发现的所有学校地质灾害险情隐患加强监测预警,明确责任主体,学校要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出现灾情前兆,及时预报、及时组织师生转移。对于新增加的地质灾害点要落实好监测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对学校监测人员的培训,积极依靠科技手段提高抗灾能力。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注意天气预报动态,提高灾情监测的准确率。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类学校在汛期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明白卡等方式加大对地质灾害的宣传教育,238所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本周内要组织所有班级召开一次地质灾害防范主题班会,要让师生明白受威胁地质灾害的类型、危险程度,以及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信号、紧急转移路线、避险地点,确保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快速有序转移避让。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运用简单易懂的方式方法,增强学生家长的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老百姓对学校避险救灾工作的理解,从而在危急时刻支持学校的避险动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强化应急演练。2012年“9·7”彝良地震、去年“8·3”鲁甸地震、今年“3·30”剑河地震,我省无师生伤亡,这得益于平时坚持防灾自救演练,灾情发生时沉着果断,师生第一时间有序撤离。尤其是今年“3·30”剑河地震中,剑河县城关一小3000余名师生3分钟内疏散完毕,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各地要认真学习总结剑河县“四个到位”应急演练的成功经验,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在今年汛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责任落实。安全无小事,地质灾害防治更无小事。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实行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工作到单位、责任到人、严防死守,使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各县级政府是学校地质灾害治理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和进度调度。各级教育、国土资源、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落实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克志书记、敏尔省长反复强调,对学校地质灾害防治不力、搬迁不及时、责任相互推诿,导致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对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我们将坚决问责:一是对工作不作为、不到位,年内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二是对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事故的;三是发生地质灾害后行动迟缓,对延误抢险救灾时机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大家要进一步树立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一切、防范胜于一切的意识,扎实工作,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最大的努力。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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