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一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会

14.04.2015  15:52

4月9日上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第一次工作会在花溪校区行政楼四楼六会议室召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正式启动。校长李建军,副校长蔡永生、赵守盈出席,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副校长刘肇军主持会议。

 

 

会上,教务处处长罗永祥首先介绍审核评估工作。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重点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突出学校内涵发展。

刘肇军深入阐述了审核评估工作的工作内涵。他强调,要根据学校自身特色定位,采取相应措施实现目标,并根据评审时间大致安排了此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在下一个阶段要将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并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出来。

李建军进一步强调了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他说,我校要在原有基础上乘势而上,逐步推进完成此项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全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审核评估工作;二是要责任到人;三是要计划精准,按部就班,循序渐进。

据悉,此次会议上,学校正式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并开始办公。

据了解, 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旨在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审核评估的对象包括,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按照教育部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本次审核评估的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