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巴河县:好友借钱借出糊涂帐 法官倾力解纷争

26.11.2015  18:40

2003年4月19日,新疆哈巴河县的马某自好友阿某处借款37000元,并出具欠条,约定月利率9‰。自200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马某已相继偿还阿某46000元。近日,阿某向马某索要剩余利息及本金时遭到拒绝,不得已,阿某一纸诉状将马某诉至法院。

因原、被告系好朋友,马某还款后也未让阿某出具收条,且欠款时间长达12年之久,双方已分不清楚偿还的是利息还是本金,可以说是一笔糊涂帐。考虑此案原被告系多年好友,为维系友情还是以调解方式结案较妥,因此办案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坐下来调解,耐心地为双方分析案情,并对历年来产生的利息进行认真核算。最终,马某同意于2015年年底前支付阿某本息合计3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通讯员 张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