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认定31件商标为第十二届新疆著名商标

17.01.2016  03:18

1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31件商标为第十二届新疆著名商标。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自治区工商局开展了第十二届新疆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经过宣传动员、自愿申报、实地考察、书面审理、评审委员会审查评议、媒体公布等阶段工作,认定“天伊”等31件商标为第十二届新疆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据悉,“天伊”代表第十二届新疆著名商标遍布南北疆,为依法严厉打击仿冒和侵害著名商标、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发展创立、创新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杜志锋 刘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