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邀人喝酒本是好意 遭拒伤人实属不该

08.04.2015  10:45

邀请朋友喝酒,被拒后却对朋友拳打脚踢,最终伤了感情,领了刑罚。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忠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王忠是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村人,自己经营着一家海鲜馆。2014年10月23日凌晨2点多,王忠在海鲜馆和朋友喝酒时,许某刚好开车到该海鲜馆门口接一个朋友回家。王忠看见许某过来后,便出门邀请许某一起喝酒,但被许某婉言拒绝。王忠认为许某不给面子,两人因此发生口角。王忠一时冲动,抬脚朝许某身上踢去,接着又用拳头猛击许某的鼻子,后被朋友拉开。王忠清醒后到许某家中道歉,谁想一见面又扭打在一起。王忠用拳头将许某的鼻子打致流血。经鉴定,许某的鼻骨骨折,已构成轻伤。案发后,王忠后悔不已,主动去派出所投案,还积极赔偿了许某的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林志南 林文森 彭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