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四个确保”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

14.09.2016  02:08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四个确保”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保障衔接工作,使他们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确保应保尽保。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搬迁后可在安置地继续参加,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选择参加安置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确保同等待遇。已年满60周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搬迁后享受安置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确保平稳衔接。安置地要及时为迁入移民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合)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确保服务便捷。及时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记者 胡锐 来源:贵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