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每千人配一名乡医 将建补偿机制

24.03.2015  05:52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乡村医生改革,得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昨日(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未来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同时,为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国务院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每千人将配一名乡医

决策层“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综合医改思路,进一步在乡村医生改革中得以深化。

通俗来说,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长久以来,乡村医生的薪酬激励、行业规范等多方配套细则均尚待完善。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未来的目标规划是,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并且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在乡村医生执业准入上,国务院要求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未来将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曾表示,目前我国200多万名医生中,约有一半学历为本科以下,许多乡村医生并没有接受过中高等医学院的专业培训,只能从事简单的医疗服务。而国家为乡村医生提供培训进修的机会,以及定向培养医学生,可以为基层解决优质人才匮乏的难题。

探索多渠道收入补偿

更深一步看,为打造坚实的乡村医生队伍,合理的薪酬机制亦待改革推进。

有医改专家认为,行政干预是一种措施,同时可以探索多种途径,例如发挥经济杠杆的激励作用,政府出台政策,把选择留给个人。比如国外有一种方式,经过入院医师培训的毕业生若自愿到基层就业,可以为其减免上学期间贷款的学费。

国务院对此的考虑是,未来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为探索完善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国务院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而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

在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科学测算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并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

下一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决策层将进一步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