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周】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学生注册认证系统培训会举办

03.08.2016  21:36

贵大新闻网讯 (熊玉玲 周丽蓉 石佳玲报道/摄影 付孝红) 8月2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贵州大学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培训会”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举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任孙建明,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杨勇,贵州大学副校长金道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车伟民,教育部国际司涉外办学与监管处处长闫炳辰,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高校代表参会。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任孙建明致欢迎辞。他指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宗旨是为人民教育多元化的需求提供全面服务,本次培训会的目的是帮助国内高校依法开展留学服务项目,培养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大力促进各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

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杨勇回顾了第八届培训会的培训成果。他指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能使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我国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面对当前对外交流不断扩大,新鲜血液不断注入留学服务队伍的新形势,省政府及教育厅鼓励、指导、支持、帮助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符合校情的对外交流合作。

贵州大学副校长金道超致辞。他指出,近五年来,在贵州大学留学的东盟学生近千人次,学校东盟留学生教育成效初显。当前我们的工作重心已经由追求规模扩张转变到质量内涵的提升。他强调,要与时俱进,跟上教育发展步伐,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平台,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和保障机制。为保证学历注册工作顺利进行,此次培训会根据中外合作办学认证标准和程序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与认证系统的合并升级重点培训,并就校级交流项目学生所获学位学历认证事例进行介绍。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办学处处长闫炳辰作办学报告。他指出,从教育部所审批的范围看,中外合作办学指的是需要注册到中外办学认证系统的项目。当前我国的学历学位认证仍处于起步阶段,一键式认证目标尚未实现。教育部工作应从高质高端备案入手,放管服务,依托各省市开展高质高端的评估工作。

中山大学和吉林大学分享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处崔伊宁对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做了详细介绍。他介绍了认证范围和依据、认证流程、学位证书样板和2014、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认证概况,并提出新的举措:减少认证申请材料;增加认证办理方式;结合认证工作,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处王静从基本信息填报、项目管理、学籍设置以及补录、变更的注意事项和申请方式方面介绍了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注册系统。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处赵铁军介绍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整体情况。对认证工作的目的、认证内容、范围、流程、申请材料、认证结果、学历学位认证数据概况以及认证书真伪的查询做了详细讲解。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车伟民作总结发言。他指出,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在教育涉外监管网上公布国外院校名单,方便留学人员鉴别国外院校的办学资质,还将参与双边中外互认学历学位协议工作,为国内院校提供相关服务。他强调,要简化优化认证程序,方便留学人员认证,加大对颁发证书的学校的监管工作,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他提出,学校的国际化发展战略要和国家的教育国际发展战略相吻合,要完善认证标准,加强操作规范,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