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咋治理大气污染?

11.01.2016  06:14

美国

20世纪50年代,美国接连发生了多诺拉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也让美国政府意识到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

此后,美国联邦政府相继制定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清洁空气法》《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等法律,希望通过法律约束达到解决大气环境污染的问题。但是相关法律实施后,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分析原因,一是行政管理体制的矛盾,各个州都有独立的立法权,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上与政府有很大分歧;二是经济利益,大气污染治理需要庞大的财政作为支撑,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的经济发展,并不能有效执行相关法律,同时也缺乏有力的监督,导致最终的效果并不理想。

为了解决问题,让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1970年,联邦政府修订了《清洁空气法》,组建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在美国各地划定了由相关的州政府组成联合委员会管理的州际控制区和由本州单独管理的州内控制区。

20世纪90年代,为了更好地顺应环境空气污染的新变化,美国联邦政府相继修订了《清洁空气法》等法律,并把PM2.5纳入环境监测中,针对臭氧污染不断恶化,美国20多个州和加拿大东部省份联合成立了《臭氧传输协会》,监督落实臭氧减排计划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美国环保署还根据地理和经济因素,把全美分成10个环境治理区域,并充分赋予各个区域环境立法、执法权。

英国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工业革命的国家,也是最先受到空气污染侵袭的国家之一。工业革命快速发展,煤炭资源消耗量激增,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到空气中,伦敦城一年将近有90天的时间沉浸在烟雾中,“雾都”的称号也由此而来。1952年发生的举世瞩目的伦敦烟雾事件导致约4000人因呼吸道疾病等原因死亡,10万人致病。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终于下定决心治理空气污染。

首先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世界上首部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法律《清洁空气法》于1956年在英国出台。该法案要求关闭伦敦市内所有的燃煤发电厂,同时在一些地方建立了无烟区,不允许使用任何产生烟雾的燃料。政府积极鼓励重工业和发电厂进行搬迁改造,开展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严格监督实施。同时大力实施冬季集中供暖,取缔了传统的炉灶。

经过近20年的努力,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伦敦的雾霾天气下降到每年10天左右。2007年英国政府在《环境空气质量战略》中对PM2.5进行了硬性约束,要求2020年前控制在每立方米0.025mg之内。

在调整能源结构、绿化城市的同时,英国还加强了机动车污染防治。1980年以后,汽车尾气排放成为影响伦敦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源。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为了有效遏制汽车尾气的污染,英国政府在1993年要求新车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控制氮氧化物的排放。通过提高停车费和高额的进城费用,减少进城的私家车辆;通过建设自行车专用车道、改善公共交通环境等措施来满足人们日常出行的需要;通过减免停车费用和汽车使用税以及高额的返利,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有效控制了机动车尾气污染。

日本

日本在20世纪中叶,发生了四日市环境空气污染公害事件,由于大量排放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哮喘病患者激增,十几人因此死亡,东京城内也是雾霾重重。为此,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空气质量取得了显著改善。

一是出台相关法律。面对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现状,政府相继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烟尘控制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约束,保证了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是强化污染治理。政府要求重污染企业必须配备脱硫和脱硝设备,小型企业必须安装电除尘设备,同时严格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政府还要求日本汽车出厂时必须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同时禁止柴油车和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市,出租车全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彻底从源头解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是加强绿化。为了充分发挥树木和草地对大气污染物的净化作用,东京政府规定新建大楼必须配备足够量的绿地面积,并且楼顶也要求进行相应的绿化。绿化不仅重视面积,而且还强化多种树,提倡绿化体积,真正让城市建在了森林中。

(摘自《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的经验与启示》,作者:康爱彬、李燕凌、张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