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并提请国家验收

03.01.2019  14:50

      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省对照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指标全面完成自查验收相关工作,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向国家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呈请国家验收。

通过改革,我省国有林场从110个(其中事业性质国有林场99个,企业性质森工林场11个)合并为105个,全部核定为公益一类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对照《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我省全面完成了4大类13小项的省级指标及10大类28小项的省以下指标改革主体任务,全省105个国有林场改革自查验收评定为“优秀”等次的102个,评定为“良好”等次的3个。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019年,我省将全力做好迎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强化对《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并根据《贵州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和改革发展考评办法(暂行)》要求,组织开展改革后全省首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和改革发展考评工作。


 

 


省林业局印发《贵州省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办法(试行)》
为了督促国有林场场长任职期间认真履行森林资源培育、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