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18.03.2015  02:22

黔教办函〔2015〕37号  

 

各有关单位:


  近接《教育部关于执行2015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15〕290号),为进一步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贯彻实施,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人才库和智力支撑,教育部特设“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现将2015年度本项目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校内选拔和申报组织工作。


  二、实施范围、选派规模、留学期限、资助内容、申请条件等详见附件通知。


  三、请申请人于2014年3月20日-4月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分别按照《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和《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推荐单位统一于4月17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及申请人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贵阳医学院国际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受理时间:2014年3月20日-4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邮寄地址: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阳医学院行政楼8-10室,由编:550025,(邮寄请注明高等教育教学法出中研修项目,尽量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联系人:龚敏、王超


  联系电话:0851-88416083/88416081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申报项目名称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研修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研修奖学金”。受理单位名称为“贵州省教育厅”。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负责审核、录取工作,并发放录取材料。


  附件 :《关于执行2015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gzsedu_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