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设立省级部门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公共服务窗口

19.11.2015  20:11
  •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做好省级政府公开信息、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服务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利用服务,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全力提供场所、设备和管理支持,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省级部门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自助查询窗口。窗口于2015年11月9日正式运行,提供自助查询和利用,在省级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省级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窗口主要向群众提供经省级部门审核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经鉴定可以公开的档案和地方志信息。第一期投入自助查阅窗口的信息6000余条,内容包括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55家省级部门关于立法、农业、人口和计生、审计、税务等的通知、公告等以及《贵州省志•国民经济计划志》《贵州省志•农业志》《贵州省志•水利志》等67部省级一轮志书和1985至2014年《贵州年鉴》等信息。利用者在窗口可自助查询和打印所需信息,免费获取便利公共信息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地方志工作条例》《政府公开信息条例》,作为提供利用省级政府部门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的法定机构,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依托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将利用服务前移到办理事项集中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使省级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社会、更快融入省级公共服务系统,带动、推进和提升全省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省级部门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公共服务窗口将加大信息投入力度,丰富信息内容,完善查询利用方式,提升信息服务品质,树立公共信息服务新品牌。


    省级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公共服务窗口


    省级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档案地方志信息公共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