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就业局副局长因乔迁之喜摆宴18桌被免

15.12.2014  21:58

12月13日,城固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副局长(以下简称就业局)陈某因乔迁之喜,摆宴18桌,城固县人社局称将严查。《华商报》12月14日A8版报道此事。12月15日,华商记者获悉,当事人陈某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

12月13日,因乔迁新居,就业局副局长陈某在城固县城东方大酒店酒店摆宴18桌。陈某称,自己没有报备。就此,就业局上级局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人社局)称,明令禁止乔迁、婚丧嫁娶等摆宴。当晚,人社局纪检组称,陈某是与其弟弟一起摆喜宴。

12月15日晚7时,华商记者获悉,针对此事,城固县纪委联合城固县人社局纪检组于13日下午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陈某与其弟2012年3月在县城金华路附近共同修建了两间四层住房,今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于11月中旬入住。

12月13号,在没有向县人社局和县纪委报告备案的情况下,和其弟共同举办乔迁酒宴18桌,参加宴请的除了陈家的亲戚以及其弟的朋友外,还有20多人是陈某的同学、朋友以及部分和就业服务局有业务往来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事发后,陈某如数退还了职业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4000元礼金。

15日下午,城固县召开县委常委会通报了处理决定,依照相关规定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城固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职务,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