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63个城市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19.09.2015  02:46

本报讯(记者张春莉)记者18日从质检总局获悉,从2012年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全国目前共有29个省份的116个城市提出争创要求,63个城市已经开展创建活动,其中深圳等12个城市成为“示范城市”。

记者在此间举行的建设质量强市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座谈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国建设,各城市以创建示范城市为契机,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支柱产业升级、提升城市企业质量水平、维护和改善城市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座谈中表示,提升质量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在提升质量、造福市民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他提出,建设质量强市,要更加重视质量安全,特别要抓好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和国门生物安全;要夯实城市质量基础,善于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要推动城市质量共治,要动员部门、行业、市民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