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APEC会议期间外地车进京将受到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03.11.2014  18:13

人民网兰州11月3日电(王文嘉)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于11月在北京召开,记者日前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11月3日至12日期间,北京将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据悉,会议期间,运输土方或渣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发相关通行证件的除外;货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及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全天禁止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和怀柔主城区以内道路行驶。但以下车辆除外:“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货车;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以下简称生产生活物资车辆)。

另据了解,每天3时至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暂停实施尾号轮换限行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针对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生产生活物资等用途的车辆,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但仍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每天6时至24时,除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和邮政专用客车外,其它车辆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

此外,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持有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客运车辆及经批准的临时入境车辆等机动车将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甘肃省公安交警总队提醒省内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照上述规定行车。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北京市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