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7.06.2014  20:08

  黔教办函〔2014〕111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4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黔教高发〔2012〕380号)精神,今年,我厅将继续实施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各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领导负责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成由教务部门牵头,科研、学工(就业)、财务、设备、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立项评审、阶段检查、结题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构建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龙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主干、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基础,院(系)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补充,衔接紧密、结构完善的国家、省和高校、院(系)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


  二、计划内容


  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2014年遴选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600项左右(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培养项目各200项左右。重点项目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五、资助经费


  (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省教育厅每项资助3000-10000元,各校需按不低于1:1配套经费。培育项目由所在高校落实项目经费,每项经费不低于3000元。


  (二)创业训练项目,省教育厅给予每项1万元经费资助,各校需按经费不低于1:1配套经费。


  (三)创业实践项目,省教育厅给予每项2万元经费资助,其余经费由所在高校落实,项目资助标准为每项10万元。


  (四)各校在项目申报时需以正式文件形式作经费资助承诺,对未进行项目经费配套的高校,我厅将撤销相关项目立项以及削减“本科教学工程”资助经费。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报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报告


  为促进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总结和交流,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程”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调查,提交自2012年以来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进展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至5000;另外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需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报送2012年以来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进展报告和总结整理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1-2项),教师及学生收获体会等材料(3-5份)一并报送。


  (二)材料报送时间


  各高校需在2014年7月10日前向我厅报送贵州省普通高校2012年以来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进展报告一式两份,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附件3)一份,同时电子版发至高教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2013年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限额分配表


   2.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3.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


   4.《**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报告(框架)》(2012-2014)


   5.《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4号)

 

 

 

(责任编辑:gzsedu_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