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04.05.2015  20:16

  黔教办函〔2015〕90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的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各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领导负责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成由教务部门牵头,科研、学工(就业)、财务、设备、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立项评审、阶段检查、结题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构建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龙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主干、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基础,院(系)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补充,衔接紧密、结构完善的国家、省和高校、院(系)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


  二、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四、资助经费


  由于我厅已将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大部分评审权及经费下放给各高校,请各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从省教育厅划拨的经费中予以资助,学校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配套。具体项目资助数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的文件要求执行。


  五、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附件1)一份,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信息表、申请书各高校需在2015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贵州理工学院,电子版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为促进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总结和交流,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程”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调查,请各高校提交自2014年以来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进展报告(附件3),字数控制在3000至5000;另请各校总结整理报送2014年以来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1-2项)、教师及学生收获体会等材料(3-5份)一并报送。进展报告、典型案例、收获体会等材料各高校需在2015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


  2.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3.《**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报告(框架)》(2014-2015)


   附件下载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教育厅高教处联 系 人:吴婷、汤武庆、顾鸿;


  联系电话:0851-85280513。


  贵州理工学院联系人:龙  欧,联系电话:13595002566;


  联系人:魏节敏,联系电话:1898512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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