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对第二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第三批省级重点支持学科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09.10.2014  17:52

  黔学位办〔2014〕13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对省级重点学科开展增列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11号),2014年9月13日,我办聘请了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第二批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1个)和第三批省级重点支持学科(11个)建设情况开展了中期检查。经学科带头人现场汇报、专家质询、专家打分等环节,2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11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全部通过了中期检查。


  各省级重点学科自立项建设以来,紧紧围绕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制定了明确的学科发展规划,建立了完善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凝炼了学科的研究方向,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和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基本完成了《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书》中阶段性任务量化的各项指标。


  但是,上述重点学科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理工农医类学科无论在投入还是成果产出方面均优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二是部分学科建设目标定位不明确,脱离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三是一些学科方向太散而无法聚合,主攻研究方向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学科研究方向之间相互支撑的内在逻辑关系亟待形成。四是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物缺乏,有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偏大,学科梯队结构不合理,出现“断层”现象。五是学科的标志性成果不足,成果与专利较少,团队人员的科技意识与市场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亟待建立。


  以上问题,各高校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整改。下一阶段,要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两个文件的学习,切实推进学科自我评价与管理机构评价相结合,推动学科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二是坚持按一级学科建设的发展思路。对依托二级学科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要加大一级学科建设的意识,根据学科自身发展需要、学校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一级学科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计划,进一步提升一级学科核心竞争力。


  三是要找准学科发展定位,充分发挥学科特色和优势。各高校要围绕办学定位和市场需求,聚焦重点和优势,多建学科“高峰”,要在“特、强、精”三字上下功夫,集中建设好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群,打造并不断增强集群优势,加大促进学科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紧密对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四是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引进能够带动学科发展、突破关键领域、发展高新技术的学科领军人才,力求引进一个人才,带动一个团队,发展一个产业。同时,各高校要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特别要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高校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的专项投入,确保学科建设经费需求,强化学科内涵建设的意识,确保学科建设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


  六是制定并不断完善包括资源配置、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学科建设成果的分享、奖惩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积极探索学科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打破各校、各学科、各实验室之间的壁垒,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


  联系人:熊星,白国辉;联系电话:0851-52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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