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06.05.2015  19:32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在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按照各单位的申请,厅将在贵阳组织三期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人员   各单位2006年、2009年、2012年已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5月16日至18日(5月16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5月18日至20日(5月18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5月20日至22日(5月20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贵州省邮电培训中心(贵阳花溪迎宾路,栖碧山庄,电话:0851-83631068)。   四、培训费用   1、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统一交纳本单位培训考试人员培训费300元/人。由交通运输部指定的培训学校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出具发票。   2、参加培训考试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资料费、食宿费、会务费等每人650元。由酒店在培训结束之前出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未带身份证件人员一律不准参加培训考试。   2、凡发现代做试卷等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3、请各单位统筹安排人员,分期分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分期人数情况表见附表1)。各单位4月30日前将分期培训人员具体名单按照“附表2”格式报送厅安全监督处,联系电话:0851-859555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4日 附表1继续教育分期人数表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