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定规矩 盐城严管乡镇领导“走读”行为

05.02.2015  03:52

新华网南京2月4日电(张本甫)“家庭居住地不在工作乡镇的领导干部,除外出从事公务活动外,工作日原则上都要在乡镇机关住宿,因故不能在乡镇机关住宿的必须经过请假批准……”近日,江苏盐城出台专门规定,以严格的纪律约束管好乡镇领导干部“走读”行为。

随着干部交流力度加大,易地任职干部增多,一些地方出现干部“走读”现象,乡镇尤为突出。“干部‘走’读,‘走’低了工作效率,‘走’疏了干群关系,‘走’差了干部形象,群众意见较大。市委把这一饱受诟病的干部作风问题,作为典型的‘四风’问题大力整治。”盐城市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介绍说。

被明确四种情形属于明令禁止的“走读”行为,包括经常在工作日“早出晚归”,在工作日外出处理个人事务且不履行请休假手续,该值班时不值班或值班不履职,外出办事、开会等逾期不归等。同时,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外出的,必须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各乡镇每天24小时要有领导干部值班,党政正职要轮流住镇值班,双休日、节假日加强值班力量。值班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个人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向当地党员群众公开。

为了保证相关规定得到刚性落实,盐城市委明确各乡镇党政正职是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管理、解决干部“走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对工作纪律涣散、领导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的乡镇及时通报批评,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责任;对执行规定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工作上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在严格纪律约束的同时,多措并举拴心留人。盐城市委进一步树立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时,优先考虑长期在乡镇工作,特别是在地域偏远、条件艰苦乡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并且,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动关心易地任职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要有计划地组织住镇领导干部开展晚间学习、谈心谈话、民情分析、走访群众和参加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