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行动计划”的意见

17.03.2015  12:24

      近日,贵州省出台贯彻《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贵州省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措施。
      创造和运用方面:《意见》要求科学设定专利申请目标,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推动建立专利运营机构,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提出围绕贵州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形成一批以知名品牌、著名商标为代表的企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商标培育和地理标志申请、实施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促进贵州多民族文化资源品牌建设一系列目标。
      保护和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化管理、落实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实施县域、城市、园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系列工程等。
      为了确保贯彻实施“行动计划”,《意见》还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一是由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负责组织贯彻实施,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继续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年度推进计划和开展各市(州)政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年度考核评价,推进全省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完成;三是省财政通过部门预算渠道安排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做好新一轮《贵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规划编制,出台《贵州省专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