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31.05.2019  10:12

  开展全民阅读,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全民阅读工作,将全民阅读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

  从立法上促进全民阅读,5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继续审议了《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此前,2018年7月31日至8月2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同年9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了该《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全民阅读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投入,支持和保障全民阅读设施的开放、运营、使用和维护,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在农村建设农家书屋、基层图书馆(室)、公共阅报栏等全民阅读设施。通过农闲时节的道德讲座、乡村读书会、专家远程教学等形式引导农民阅读。

  《条例(草案)》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并公示开放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根据《条例(草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开展阅读活动的扶持,建立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的阅读帮扶机制,改善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的阅读条件。鼓励农村学校、民办学校为留守儿童、留守少年安排阅读指导老师或者伴读志愿者,培养其阅读兴趣,提升其阅读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前两次审议修改的基础上,对法规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邓家富委员认为,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关于“农家书屋”的有关条款需要完善。农家书屋建起来了但绝大部分未投入使用,主要原因是无人管理,建议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或其他方式来解决。对城市街道和农村采取奖励补贴方式,鼓励开发租、阅等相容的书店书屋。市区开发小区要明确房开商必须配套书屋,并交由物业统一管理。

  张林鸿委员说,城市管理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但实际生活中更多的生活空间是居住小区,建议规定在新建小区内规划书屋,老的小区内与物业协调规划书屋。

  在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任治奇看来,现在很多小学师资配备不足,正常的学习都难以保证,要加强基本教育资源的建设、配备,面向社会公众要普及数字阅读,政府列出阅读目录并购买服务提供免费资料;面向儿童应鼓励纸质阅读。(记者 吕跃 刘瑶 龙利硕 王晓琳 实习记者甘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