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教育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08.09.2015  17:19
  黔教社发〔2015〕213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领导干部上讲台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5〕30号)的具体内容,目的是在全省广大青年学生中加强对我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重大政策的宣讲;增强全省广大青年学生对国情、党情、省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和认识,尤其是对我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个底线,培植后发优势,奋力后发赶超,走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道路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的理解和认同;使全省广大青年学生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增强高校思政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各部门、各高等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要以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为契机,深入推进“宣传部长上讲堂”活动,各高等学校要为领导干部上讲台提供合适的场所、认真组织师生聆听和学习讨论。      二、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      省属10所本科院校请10位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授课,每学期各请5位省领导分别到高校授课;省属高职高专学校请省直有关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授课。在市(州)的高等院校,请市(州)党政负责同志授课。省属10所本科高校授课计划(授课领导、时间安排、所到学校、讲课主题、责任单位等)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制定并按程序报批;省直有关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省属高等专科学校和高职院校授课,由省属高职高专院校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安排。各市(州)党政负责同志到市(州)的高等院校授课,由市(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制定方案。      三、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跟踪反馈      省教育厅每学期末召开座谈会,了解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授情况、学生反响等,各市(州)教育局也要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应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省教育厅。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高等院校于每年2月20日和8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校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总结和授课计划报省教育厅。      为加强工作联络,请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省属高等学校选派一名认真负责的同志为联络人,并于9月15日前报送相关部门,其中市(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联系人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各省属高等院校联系人报省教育厅。      省委组织部联系人:高祖都   联系电话:0851—85891261      组织系统内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梁 鲲   联系电话:0851—8589501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联系人:代 蕾   联系电话:0851—852872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