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监局组织对威宁县开展"法制威宁“创建工作实施现场督导

20.06.2017  02:55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指导毕节市开展“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环通[2017]57号)和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督促威宁县开展“法治威宁”创建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黔环办[2017]8号)工作安排,省环境监察局结合中央对我省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和日常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近期两次组织对威宁县开展“法治威宁”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开展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威宁县开展“法治威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一是威宁县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仍然滞后。如威宁县436.73万吨炼锌废渣仅处理32.82万吨问题和编制了对历史遗留铅锌废渣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审查进入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2011年争取到位的3450万元重金属治理项目包括尾矿库、便道扩建、水电、废渣运输与填埋、植被恢复完成投资1380万元,预计2017年10月份建成投入使用。要求其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进度,制定项目建设倒排工期方案,同时将加大对其督办力度,督促其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二是威宁草海水质污染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威宁草海水质污染治理是今年我省确定的“十大污染源”治理项目之一,根据《草海水质提升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环草海周边19个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目前有7个投入试运行,10个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2个仍然处于建设之中,另外,西海码头水质净化试点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和 3个草海水质自动站已通过验收。但目前威宁草海水质仍达不到功能区要求,水质污染依然严重,整改进度缓慢,要求其加快整改进度,使草海水质早日达到功能区要求。

三是对草海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方案不够细化,整改措施和统筹工作力度仍然不够。根据环保部卫星图片通报威宁草海有112个违规建设点,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朗玉酒店、朗玉城、高原明珠、草海大酒店、草海管委会停产场等建设项目位于草海保护区缓冲区及试验区内,威宁县政府办已下发了工作方案,对其中8处进行了拆除,对其余104处(缓冲区2处、房开16处、政府公益项目21处、村民自建房40处、修车洗车10处、驾校5处、生产加工5处、其他人工设施6处)虽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整改,但其整改方案不够细化、整改措施和统筹工作力度仍然不够,甚至一些问题的整改仍只停留在方案上,方案明确的项目、工程、措施落实上仍有差距。要求其细化整改方案,加大整改措施和统筹工作力度。

四是威宁县牛棚镇贵州华电集团光辐发电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施工粉尘污染问题,其水土保持工程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其加快问题整改,尽快启动水土保持工程,同时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