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

25.08.2014  15:47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医药产业跨越发展,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贵州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既是我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现实需要,也是我省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选择。我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借力发展、聚集发展的原则,做强做优中药、民族药,培育发展生物制药、化学药,积极拓展医疗器械产业,大力突破新医药衍生产业,加快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新医药产业体系。

  意见要求,我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要优化产业布局,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以贵阳为核心,发展壮大益佰、乌当、修文、清镇、龙里、贵安等医药产业园,打造“贵阳新医药产业圈”,形成全国一流的新医药产业示范区;要做大做强中药、民族药,以益佰、百灵、信邦、景峰、同济堂等骨干企业为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中药、民族药开发;要培育发展生物制药,以泰邦、中泰、泛特尔等企业为依托,引进优强企业,发展胎盘多肽注射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人神经生长因子注射液等生物制品;要加快发展化学药,重点支持益佰、圣济堂、天安、天地、科伦、景峰等企业,针对防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发展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等药物。引进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创新药、专利药研发,加快控缓释、靶向给药技术开发,推进替芬泰(一类新药)等新产品、新制剂产业化。

  意见还明确,提升发展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拓展新医药衍生产业,打造龙头企业,培育优势品种等,也是我省新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政策措施上,意见要求,对我省新医药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建立财政投入与产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

  省内企业成功并购省外企业并将工厂搬迁到我省的,省级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300万元;省内优强企业并购省内企业的,省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200万元;通过国家中药再评价的大品种,省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所在地市、县政府奖励200万元;进入中国药典(2015年版或增补本)的品种,省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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