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共青团省委 省少工委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01.06.2016  06:05

  黔教基发〔2016〕141号

各市(州)教育局、团委、少工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意见》(教基一〔2015〕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劳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自己背书包开始,从力所能及的家务做起,从校园班级保洁做起,从社区志愿服务做起,切实树立起“自己的事自己的做”的理念。要大力倡导学校、家庭和社会为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创造条件,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行为习惯,磨炼意志品质,激发创造力,促进学生形成勤俭节约、踏实肯干、意志坚定、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落实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具体举措
  
  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要全面落实教育部《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关键环节和具体要求,应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重在体验,充分调动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积极性,聚焦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落实课程要求。各地要指导中小学校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保障中小学生接受劳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应将劳动与技术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础性内容加以落实。普通高中应开设好通用技术课程,加强综合实践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加强劳动教育。
  
  突出区域特色。要与我省“三生四爱五心五好”、“四在学校?幸福校园”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发挥各地各校现有的品牌活动特点和校园文化优势,在开展劳动教育时融合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同我省优秀文化和传统劳动技艺相结合,富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动教育活动。
  
  强化育人功能。要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家庭和社会的作用,统筹好课内外、校内外多样化资源,协调各方面力量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劳动教育,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要提倡加强校园劳动,学校应当在校园教室卫生、环境绿化美化、宿舍内务整理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要依托责任意识培育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校园劳动的热情,提倡学生力所能及的校园劳动任务由学生自主完成。要倡导分担家务劳动,强化家校联动,学校与家长共同引导学生完成力所能及的日常家务劳动,使学生养成家务劳动的习惯,逐步形成生活自理能力。要适度拓展校外服务,要充分运用各类校外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题教育基地等资源,把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作为重要的育人手段,特别在手工技艺、职业体验、农业劳动实践、工业劳动实践等方面为广大中小学生接受劳动教育创造条件,要逐步把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作为校外劳动教育的重要环节和路径。
  
  三、建立健全中小学劳动教育保障机制
  
  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和负责部门,要按照教育部《意见》要求,确保县级统筹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把劳动教育纳入教研部门及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做好实施规划。要加强劳动教育场所和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开展劳动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 “责任田”、“微农场”、“生物园”等多样化的方式吸引学生自主参与劳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等创建工作。
  
  各地各校要在全面提升劳动教育相关课程教师育人能力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为劳动教育兼职教研员和教师;加强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培训,促进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少工委要加强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劳动教育良好氛围;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切实开好劳动课,保证劳动教育顺利实施。
  
  各校要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要把劳动评价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必要因素,作为升学、评优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劳动次数、参与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现劳动教育可记录、可追溯、可评价,为中小学生更有效地接受劳动教育提供机制保障。
  
  各地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所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851-85285270)。
  
   附件: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贵州省教育厅                                        共青团贵州省委
  
  贵州省少工委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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