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环保局贯彻落实公务活动禁酒的规定

29.08.2017  13:06
 

  8月28日,余庆县环保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副局长赵伦主持。

  会上,赵伦向大家解读学习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本《规定》阐述了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目的、依据、活动范围、适用范围、追责对象及处理依据和方式”等,篇幅简短,内容充实。该项《规定》共10条,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会议要求,严格按照省公务活动禁酒之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中,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会议强调,严格执行禁酒规定,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遏制“舌尖上的腐败”,刹住“吃喝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