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赴毕节市开展目标责任联合考核工作

10.05.2019  20:02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联合考核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职责,2019年5月7—9日,由省林业局葛木兰副巡视员带队,由省大数据局、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水利厅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赴毕节市开展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联合考核工作,毕节市副市长丹彤及有关部门人员陪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听取毕节市关于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的情况汇报后,考核组查阅相关了资料,先后到七星关区、赫章县、威宁县、大方县、金沙县、纳雍县、黔西县等地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葛木兰强调,一是要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考核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让各级河(湖)长切实担负起管河护河的责任,使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推进河湖管护迈上新台阶。二是要强化水资源监管,切实抓好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并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是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用水效率,降低单位水耗,推进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四是要抓严抓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地方政府水土保持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和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政策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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