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意见

24.03.2017  15:11

  贵州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 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意见

  到2020年,数字经济主体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0%以上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这是全国首个从省级层面出台的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到2020年,数字经济主体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记者3月23日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网络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是贵州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的重要方向,《意见》的出台,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培育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培育贵州省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促进经济提速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贵州省要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重点突破,突出引领性、应用性、支撑性,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指引,以发展数字经济重点型态为方向,以培育市场主体为抓手,以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口,以强化发展保障为支撑,共享数字红利,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在具体内容层面,贵州省将从推动数字经济重点型态加快发展、培育数字经济新型市场主体、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支撑保障体系、共享数字经济红利等方面入手,推动资源型数字经济、技术型数字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服务型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引进一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的领军型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批服务于数字经济企业的中介机构。同时,加快建立完善数字经济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法制化标准化改革,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探索;推进数字化精准扶贫,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升级;强化数字经济基础保障、安全保障、投融资保障、人才保障、财税保障、土地保障,确保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作用和推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据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6年,贵州省大数据试验区建设呈现出大数据产业加快成长、大数据应用不断扩大、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改善、发展优势持续巩固的良好态势,全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30%以上;电商交易额达1400亿元,增长30%,农村电商交易额增长27.1%;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20%,带动第一产业增长6%,增速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记者 黄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