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小学暨中职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黔教体发〔2015〕67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厅属高中(中职):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省艺术教育成果,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小学暨中职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活动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为广大基层学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第二阶段(2015年8月至10月)为组织全省集中展演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展示活动成果;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为参加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
五、组织管理
各地活动经费由地方自行解决。全省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展演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附件:1.全省第五届中小学暨中职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2.全省第五届中小学暨中职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3.全省第五届中小学暨中职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要求
4.全省第五届中小学暨中职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方案
5.全省第五届中小学暨中职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论文申报书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