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干部大会

07.11.2014  12:33

11月5日下午,贵阳学院在九思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干部大会。学院领导蒙秋明、龚振黔、刘国华、任飞、肖林、周贵发出席,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学院党委书记蒙秋明主持。

10月20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

会议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蒙书记在会上简单介绍了依法治国提出的背景、内容和总目标。一是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大意义;二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科学内涵;三是始终坚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基本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针对学院的工作实际,蒙书记最后对学院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全会精神,推进学院依法治校的工作作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按党规党纪从严治党,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广大干部在工作中要有法律意识和法制思维,要以法制方式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依法治教;四是依法治学,管理和服务学生要法制化和规范化;五是加强教育引导,全院要形成学法、尊法、守法和宣传法治的浓厚氛围。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龚振黔传达了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相关文件精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华传达了贵阳市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贵阳学院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副书记任飞对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安排和提出了要求;副院长周贵发传达了贵阳市召开禁毒动员大会的精神,提出继续加强学院“无法伦功、无毒品、无邪教和无艾滋病”‘四无’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进一步保障学院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