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训示范学校和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会的通知

29.06.2015  18:42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学校:     为扎实推进我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训示范学校和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我省各级教师教育改革,提升各地各校教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召开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训示范学校和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5年7月3日9:00-12:00,会期半天;报到时间2015年7月2日下午14:00-20:00。     (二)会议地点:贵阳市锦江鲜花大酒店(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1号,电话0851-85819645/85867888)。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教育局分管教师工作的领导、师范科(处)长;第二批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第一批普通高中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训示范学校校长。     三、会议内容     为贵州省级教师发展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训示范学校、第二批省级名师工作室和第一批普通高中名校长工作室授牌;安排部署省级教师发展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训示范学校、第二批省级名师工作室和第一批普通高中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工作;开展相关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安排相关人员参会,原则上不准请假。     (二)请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贵阳市第一中学周进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田芳老师、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遵义市教育局分别作为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训示范学校、省级教师发展中心代表发言,时间在15分钟之内。     (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住宿费由省级经费承担;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名校长工作室和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参会人员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自理,按照差旅报销有关规定回派出单位或学校处理。     联系方式:     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公室   吴敏   向军     电话:0851-86277577, 吴13984352311,向13027859221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任明勇   洪莺     电话:0851-85283558   邮箱:[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