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教学实习基地

13.02.2015  00:04

      2月9日下午,我校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贵州民族大学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该院会议室隆重举行。我校校长张学立,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兴文出席并讲话。副校长肖远平、王林,该院常务副院长吴建忠、副院长陆川、政治部主任江友福、副主任田荣鹰、审判委员会委员谌珊珊,七星关区人民法院院长禄智华以及校长办公室主任何兴发、法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宋强、党委副书记封贵平等有关同志出席仪式。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兴文讲话

      黄兴文院长介绍了毕节市两级法院机构、队伍建设和工作情况。他指出,贵州民族大学在法学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优势,与贵州民族大学共建教学实习基地,通过邀请民大专家讲课,提高法官素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全市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及时、高效、廉洁处理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希望通过双方友好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贵州民族大学校长张学立讲话

      张学立校长对我校的发展历史、师资力量、学科专业设置及优势等情况作了介绍。他说,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实习软硬件环境,有大批长期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与该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对培养法科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希望通过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实现双方在法科人才培养和司法审判实践两方面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既有利于发挥法院实务资源优势,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创造良好学习机会,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机衔接,又有利于高校学者与法官干警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提升法院干警司法能力和理论水平。之后,与会人员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双方就开展合作共建有关事项达成共识。

会议现场

张学立校长与黄兴文院长代表双方签订《贵州民族大学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办学协议

张学立校长与黄兴文院长共同为教学实习基地揭牌

张学立校长向黄兴文院长颁发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导师聘书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仪式上,张学立校长与黄兴文院长代表双方签订《贵州民族大学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办学协议》,并共同为教学实习基地揭牌。最后,张学立校长向黄兴文院长颁发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导师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