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五强化”贯穿“六个严禁”专项行动

26.01.2015  03:25

  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是指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这项执法行动自2014年9月开展以来,毕节市采取“五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查处涉林行政案件214起,侦破涉林刑事案件18起的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责任落实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赵克志书记和陈敏尔省长的重要批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保护好毕节市来之不易的森林生态环境,2014年9月30日,毕节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开展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同时,各县(区)通过板报、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类新闻媒体采用专项行动相关文章230余篇,全市林业系统发放宣传资料18余万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000余条,印制《保护野生动植物告知书》80余万份发放到每家每户。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专项行动启动后,毕节市督办督查局、林业局抽派专人组成督查组,结合《毕节市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对全市各县(区)“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促各县区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职责,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成立执法专项行动组、林业综合执法大队等等。对各县(区)办理困难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毕节市森林公安局还成立专案组直接办理。

 

  四是强化后勤保障,建立案件查处、侦破奖补机制。毕节市森林公安局积极争取经费,建立了办案经费补助长效机制,明确了各县(区)侦破刑事案件和查处行政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任务数,以及破获(查处)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补助标准。案件查处奖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民警的积极性,激发了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活力。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各警种配合森林公安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职责,形成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查处了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本版图文:刘莹 张晓峰 彭世学 阮友剑 史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