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2.12.2017  21:55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向贵州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在督察意见中提出了贵阳市存在的问题。对此,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立即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再勇担任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贵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贵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及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走环保优先、公平共享的绿色发展之路,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的落实,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坚决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四条底线。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督察发现的问题得到有力有效整改,促进全市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全力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

  《整改方案》明确,要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解决一批“老大难”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有力有效提升,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提出到2020年,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提升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7.5%;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省下达的任务以内。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列出144项具体整改措施清单,分类推进整改,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将具体整改责任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14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整改方案》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8个环境问题和全省24个共性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等“三个不放过”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打持久战准备。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关制度,严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压实压紧压牢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所有问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整改方案》制定了5大类重点举措。一是更加坚定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作为红线,层层分解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坚持把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同等的位置齐头并举,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实践成果,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二是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治污工作。狠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息烽河、洋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实施十大措施,确保息烽河、洋水河水质达标。狠抓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大“两湖一库”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力度。三是扎实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及管理水平建设。狠抓基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力度,减量消化垃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加大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末端控制向生产过程全控制的污染管控方式转变,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提高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态度不够坚决、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治,开展工业、农业、畜牧业、渔业等规划的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排查,建立环境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常态化机制,确保及时、精准、高效地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狠抓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管理比较粗放问题整治,加大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启动自然资源情况摸底工作。依法赋予行政执法权,对风景名胜区实施有效管理,加大磷、煤、铝矿山、尾矿库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工作管理力度。

  四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问责。狠抓考核、问责不够严格问题整治,不断探索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统计、监测和考核。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调整优化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增加生态环保指标并提升考核权重。强化绿色指标刚性约束,把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中,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五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通过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全市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需要。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实行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成立贵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实施整改工作清单销号机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限完成问题整改。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实行整改通报和公告制度。定期调度结果和督察检查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四是严肃责任追究。认真查办移交案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以问责倒逼履责。五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反馈意见整改督促检查,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政策性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六是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介,围绕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和群众获得感等情况,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下一步,贵阳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决整改,务求实效,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