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获2014年国家创新基金成效斐然

25.07.2014  16:09
      经过努力,2004年度贵州省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引导基金)立项140项,资助金额9113万元。立项数和获得经费数分别在全国37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排第十位和第十五位,较2013年上升5位和2位;立项数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位居榜首,获得经费数名列第三。
      省科技厅在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突出围绕经济工作会精神和新一轮调整结构转变方式需求,以增强经济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活力为重点,创新工作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具体的做法是:
      一、市县联动,做好申报的组织和引导工作。 加强前期调研,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在项目宣传动员、申报培训、项目凝练等环节,做到了省、市、县三级共同参与,各科技服务中介分工协作,合理设定目标,在保证了项目申报数量同时使申报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二、加强项目培育,为项目申报提供支撑。 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源,我省在科技项目及科技合作项目的设置上重点关注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产业和领域,重点支持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及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并对企业在专利申报、减免费用等方面实施全过程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发展中形成自己的专有技术以渡过发展的“高危期”,为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三、做好审查,保证申报质量。 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关,减少申报的盲目性,积极为企业申报和材料准备提供咨询和指导。一是将国家创新基金当年的申报要求向企业进行详细通报,并对申报的项目及企业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实地考察,重点选择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作为组织申报对象;二是在申报的准备过程中,邀请专家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指导和把关,有效吸收专家对申报资料的修改意见,提高了项目申报资料的质量。三是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并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省科技厅同时加强了与国家科技部计划司、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沟通汇报,使我省在国家创新基金经费预算缩减情况下,获得国家支持仍取得明显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