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顺利召开

20.10.2016  00:40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生民生工作的大事,关乎学生生活情况。在评审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正当、工作细致,充分尊重评审组意见,让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学生实处。”贵阳学院副校长周贵发在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中做出指示。

10月18日上午9点,贵阳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在九思楼八楼会议室召开,院办主任黄利落主持会议。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学生处副处长薛莉讲解评审工作方案及分工情况,然后贵阳学院副校长兼评审委员会主任周贵发对评审工作做出指示,并提出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最后,评审小组对各教学院的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此次评审小组由16个教学院的负责人、学生处资助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分为五个评审小组。

此次评审工作方法:一、由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者取消资格;二、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教学院材料审核;三、各专家评审组分工审核材料,并提出评审意见,评审过程中有疑问,报委员会研究决定;四、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复核评审小组意见,并审核评审意见。

据了解,本年度评审共16个教学院的428名学生申报材料,涉及214万资助金额。各教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还采用各教学院材料与教学院负责人交叉互评与回避自评的方法。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为期5天公示,公示期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